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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作者:长城网 来源: 长城网 更新于:2020年01月15日 03时 阅读:0
3月9日记者获悉,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河北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将面向全省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第一批拟试点建设3个左右的市、10个左右的县(市、区),打造一批新型智慧城市样板。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列入试点范围的市、县(市、区)将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方案提出,按照分类指导、分级推进的方式,根据河北省市、县(市、区)新型智慧城市试点评价标准(试行),省级支持部分符合三星标准的市、县(市、区)试点建设四星级智慧城市,符合四星标准的市、县(市、区)试点建设五星级智慧城市,建设期为两年。三星以下智慧城市建设由各市自行组织。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愿申报。申报市、县(市、区)按照市、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评价标准(试行),自行组织或委托开展自评,自评得分达到三星及以上,且有健全的新型智慧城市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有明确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思路和总体规划,在财政、人才、科技、产业、金融、市场等方面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新技术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中的融合应用破解民生和转型发展的难题的可予申报。申报工作截至日期为2020年4月20日。
方案要求,试点建设应加强公共卫生健康和市民服务功能,要重点考虑到极端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方案。结合此次新冠疫情防控,重点建设智慧公共卫生健康应急系统,实现疫情监测、疫情追踪、疫情分析和疫情信息服务。同时要在智慧出行服务、智慧物流供应、智慧交通监管、智慧社区防控、智慧居家办公等领域加强应用开发,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