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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作者:齐鲁壹点 来源: 齐鲁壹点 更新于:2020年04月22日 02时 阅读:0
4月21日,淄博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印发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围绕“优政、惠民、兴业”,推进城市治理制度创新、模式创新、手段创新,抓好试点示范建设标准各项任务落实,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将淄博打造成全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样板。
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范围以淄博市主城区为主,包括张店区、高新区。其他各区县参照试点示范建设要求,结合各自实际,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相关建设任务。
建设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立足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大局,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目标和任务,统筹城乡、区域、行业一体化发展,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全市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建设工作。资源整合、业务协同。充分整合现有信息资源,打破条块分割,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应用系统集约化、协同化建设,优化完善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创新应用服务体系和方式。
深化应用、务求实效。在充分完善通用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重点放在深化应用上,将应用效果作为衡量建设成效的主要指标,真正发挥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服务民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方面的作用和实效。政府引领、市场运作。坚持以政府投入为引领,全社会共同参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通过有效的政策、资金引导和扶持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企业主体地位,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参与淄博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投资、运营和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